卖“拍黄瓜”被罚1万,餐馆老板把市监局“告”了!

团膳学苑

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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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全国各地多家餐厅因卖拍黄瓜等凉菜而被举报罚款几千或上万元,处罚原因都是它们未经许可经营冷食类食品



小过重罚,这让不少小餐馆老板觉得无奈:“卖一份几块钱的拍黄瓜却被罚上万元,干一两个月都赚不回罚金,特别有些职业打假人还故意钻空子借此敲诈勒索,开个小饭馆太不容易了!”


因卖了10份拍黄瓜被罚款1万元,福建福州一小吃店老板包某不服,便把当地市场监管局告了!


小吃店销售“拍黄瓜”,被市场监管部门开罚单引发行政争议


该案发生于两年多前。2020年11月,持有餐饮网络经营热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的福州市某小吃店被群众举报,在经营过程中违法销售冷制菜品。直至案发,该小吃店共销售凉拌黄瓜10份,销售额为89.1元。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核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该小吃店没收违法所得89.1元,并酌情减轻处以罚款1万元



该小吃店经营者包某不服,遂提起诉讼。

2022年9月28日,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包某的诉讼请求。包某继而上诉至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这起涉及食品安全的市场监管案件也受到了社会广泛关注。



二审判决:是初犯且主动改正,调解完后罚3000元。


2月10日,以福州中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为契机,福建省法院、省司法厅开展“五位一体”以庭代训旁听庭审活动,邀请80余名福建省直机关领导干部以及人大代表、法学专家等旁听该案庭审。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法庭充分尊重保障当事人诉权,坚持全面审查原则,归纳争议焦点,组织各方当事人充分进行了质证、辩论。



办案法官坦言:“《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起罚点高,但在实践中也面临着当事人承受难等困境。我们在坚守食品安全底线的同时,综合考虑本案系‘三小’(小作坊、小餐饮、小摊贩)经营者首次违法,违法行为危害结果轻微且已主动改正,经营者家庭生活困难等情形,积极回应当事人的和解诉求,协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执法裁量。”


短暂休庭后,合议庭对本案作出当庭调解,同意福州市台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行使裁量权,对《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处罚内容的罚款部分调整为3000元,即罚没共计3089.1元


福建该起案例并非孤例。此前,据媒体报道,安徽合肥、池州等地多个餐馆因卖凉拌黄瓜被罚款5000元。山东也有多家餐饮店因为未取得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经营凉菜被处罚。类似事件均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事实上,上述餐馆并不是因为“拍黄瓜”被罚款,而是超营业范围从事冷食经营



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预包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销售、特殊食品销售、其他类食品销售;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其他类食品制售等。


而其中的“冷食类食品”,指一般无需再加热,在常温或者低温状态下即可食用的食品,含熟食卤味、生食瓜果蔬菜、腌菜等。


多地监管部门对“拍黄瓜”们进行处罚的原因也大多是“超范围经营”。外卖凉菜,也被明确纳入了监管范畴。


为何要给凉菜单独设立一个类目?


这是因为凉菜其实是餐厅中食品安全的高风险点位。



凉菜大多不会经过高温灭菌这一环节,处理不好更容易出现食品安全隐患,因此对卫生和食品质量要求比热菜更高。


按照相关要求,餐厅制作凉菜要有专间,要做到专人、专室、专门用具、专门消毒、专门冷柜等,甚至对凉菜间内温度、冷柜温度、消毒方式和指标、用水、食材存放、出餐路径等都有专门的要求。


餐饮店制售凉菜,需要什么条件?


那么,餐饮店若制售凉菜需要办什么证件?都有哪些要求?

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时候需要申请经营项目,若制售凉菜需要有冷食类食品制售许可。很多规模较小的餐饮店一开始在申请许可的时候,可能并没有在经营项目内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



每个餐馆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时,可以选择经营范围,如果此前没有制售凉菜许可,餐饮企业又想制作凉菜销售,可以在制售凉菜前申请经营范围变更,在《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增加冷食类食品制售项目,相关部门会在收到申请后,对餐饮企业进行评估。


结 语


行政处罚不仅仅是合法就行,还需要满足合理性原则和比例原则。重罚拍黄瓜,貌似可以找到法律依据,但实际上严重违反常识、常理,实际上将大多数餐饮业者至于不确定风险当中。这是严重违反了合理原则。



这几年餐饮业受疫情影响,相当多数从业人员都在艰难苦撑,罚1万元重不重,大家心里都有数。这是严重违反了比例原则。


此个案例给餐饮人们释放了一个信号:“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轻罚免罚”的规定也许正在慢慢落实,同时也呼吁对小餐馆能有更柔性化的管理…

图片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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