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团膳学苑
2021-11-03




10月29日,中国检察网公布消息,河南许昌市某中学原校长王支农利用担任校长的职务便利条件,多次安排学校老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共计102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一个堂堂的中学校长,
怎么会被起诉呢?
原来,王支农在2005年到2018年担任第十中学校长期间利用校长的职务便利,多次收受学校学生食堂承包人的贿赂款,为学生食堂承包人能够顺利承包学生食堂提供方便,同时,王支农还利用自己的权势多次安排学校老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学生的餐费给儿子买房买车。

至今年4月份案发时,王支农共计受贿以及贪污侵占学生的餐费超过百万元。因此,许昌市魏都区的检察机关决定依法对王支农提起公诉。
2021年4月12日,王支农被许昌市魏都区监察委员会采取留置措施。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6月28日经检方决定,29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执行拘留;7月6日经检方决定,同日被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执行逮捕。
检方经依法审查查明:
2005年到2018年,王支农利用校长的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张某某共计25.3万元,为其谋取利益。
比如2005年,王支农非法收受张某某0.3万元,承诺为其承包学校学校食堂提供帮助。
2006年初至2015年7月,王支农先后20次非法收受学校食堂承包人张某某合计5万元,为张某某持续承包学校食堂提供帮助。
到了2016年2月至2018年6月,王支农先后6次非法收受张某某共计30万元,为张某某持续承包学校食堂提供帮助。
除了这些,王支农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安排学校老师从学习管理的学生餐费用支取共计102万元,非法据为己有。
比如,2016年12月6日,王支农安排学校老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50万元,为其儿子购买房子。
仅仅过了9天,杨某某前来归还此前借的钱也被王支农占为己有。这笔钱是2015年8月,王支农利用校长的职务便利,安排学校老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50万元,出借给杨某某个人使用。2016年2月26日,杨某某归还30万元。这次他来还剩余的20万。
过了10个月,王支农又安排学校老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13万元,为其儿子购买汽车。
后来,他又多次安排学校老师从学校管理的学生餐费中支取共计19万元,供其个人消费。

王支农被采取留置措施后在被调查期间,如实供述了调查机关还未掌握的其本人的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犯罪事实。
王支农在调查阶段已全额退赃。
许昌市魏都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支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支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王支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产,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数罪并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支农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众多网友从网络上获知这一信息后,
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学校食堂经营本就具有一定的垄断性质,各项经营和管理往往躲藏于教学工作之后,暗处甚多。如果管理出现漏洞,监督缺位,监守自盗,贪婪无度,腐败起来是很吓人的,危害也是非常巨大和深远的。
学校后勤领域是腐败案件的高发区之一。
一些地区的学校对管理人员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校长等人手握大权,从而滋生出团伙腐败。
一些老师畏惧校长等人的权力,对不正常的现象看在眼里,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或敢怒不敢言。

像王支农的案件中,他多次安排学校老师支取学生餐费,如果当事老师能大胆站出来说“不”,并向相关纪检部门举报,王支农可能不会如此轻易得逞,但这位老师却照做了,成为了腐败者的帮凶。
权力运行到哪,监督就该延伸到哪。
遏制学校后勤腐败,推动学校食堂管理改革,建立“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质量标准”的体系。

从准入环节,到事中监督,再到事后追责,既从源头上把好关,防止浑水摸鱼,也通过日常审查机制,随时“回头看”,还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校园应该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让监管落到实处,才能让孩子们把饭碗端好,妄想从学生口中夺食的黑手,必会被法律利剑斩断!
部分文章来源:央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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