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医院食堂招标, 位于重庆市-重庆市-渝中区,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6-10-21。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经营面积
档口面积为27.4平方米,位于职工餐厅明档区域。
2. 设备要求
严禁使用燃气灶等明火设备,仅允许使用电蒸箱、电煮炉、电炒锅等电气设备。服务商需自行承担装修及设备购置费用,合同期满后不可移动装修部分归招标方所有。
3. 供餐模式
提供面食及冒菜品类的餐饮服务(包括面条、米线、抄手、水饺等),禁止销售预包装饮料及糕点。需根据季节变化和院方需求推出新品,每日供餐频次未明确限定。
4. 费用承担
• 租金:最低限价5,000元/月
• 物业费:20元/㎡/月(含清洁及餐具消毒)
• 水电燃气费:据实结算(需自装独立计量表)
•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10%
• 其他:员工健康证办理、工装、意外保险等
5. 合同期限
承包经营期为3年,无装修免租期。
二、经营约束条件
1. 加工限制
禁止在档口内进行浇头制作、肉类切配等加工操作,所有原料须在外部合规场所预处理。
2. 定价管控
商品售价需低于市场价10%,且须经招标方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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