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医院食堂招标, 位于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 发布日期 2026-08-18。
一、设备情况
1. 设备提供
采购人提供现有厨房设备供管理使用,所有权归采购人。服务商负责日常维护维修;若设备自然损坏,履行报废程序;人为损坏需折价赔偿。承包期内添置或更换设备由服务商负责,归属权归服务商。
二、就餐情况
1. 餐次提供
服务商负责开设午餐和晚餐,运营稳定后可能增加早餐。服务对象仅限于在职职工及患者:职工在餐厅就餐或打包,患者通过病区床头预约订餐并配送,禁止到餐厅就餐。
2. 伙食标准
午餐不少于四菜一汤,晚餐不少于三个菜,主食任食。最高限价12元人民币/人/餐。
3. 就餐人数估算
基于预算890,000元/年和最高限价12元/人/餐,估算年总餐数约74,167餐。假设年工作日250天,日均提供两餐,日均就餐人数约148人(总餐数/250天/2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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