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企业食堂招标, 位于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5-12-17。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场地规模
租赁面积约120平方米,以实测为准。服务区配套商业用途,现状为空置。
2.设备要求
服务商需自行配置所有经营设备设施。新建场地投入不低于2000元/平方米(不含设备),已有档口装修不低于1500元/平方米(不含设备)。合同到期后,不动产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3.合同期限
租赁期3年,含不超过30天的装修免租期。若装修期内开展经营,免租期终止。
二、经营需求与条件
1.经营范围
仅限于清真餐厅项目经营,需提供清真品牌授权或直营证明。
2.供餐要求
未明确每日供餐次数及具体就餐人数。需执行“同城同质同价”原则:商品售价参考服务区方圆10公里内3-5家同业态均价,上浮不超过20%。中/西餐类需提供至少5种同价商品。
3.管理标准
必须使用集中收银系统(T+1结算),安装全覆盖监控并接入出租方平台。需通过暗访考核(得分≥85%),否则面临罚款或终止合同。经营项目非排他性,出租方可引入同类竞争。
三、费用承担
1.租金与保证金
租金按营收20%提成支付,保底营收75万元/年(对应保底租金15万元/年)。履约保证金为成交年保底营收的6%。
2.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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