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企业食堂招标, 位于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5-12-04。
一、项目概况
1. 食堂面积
招标公告未明确档口具体面积,但要求服务商自有店铺营业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档口具备独立仓库、洗菜池及宽敞操作空间,投标方需现场勘查确认实际尺寸。
2. 设备情况
甲方提供基础设施:通水、电、燃气,配有灶台及排烟系统。服务商需自备特色餐加工设备、餐厨用具、冷藏设备、装饰灯箱及牌匾。合作期满后,设备归甲方所有。
3. 就餐情况
每日提供一餐或二餐特色餐服务(区别于食堂现有品种),但未明确就餐人数或每餐预估客流量。服务商需保证准点开餐、饭菜足量优质,并适应不同消费水平。
4. 餐标与餐补
餐标要求价格合理、品种多样,但未指定具体价格范围。公告未提及职工餐补政策,服务商需自主定价。
5. 服务商承担费用
服务商需承担:加工设备购置费、员工成本(健康证、体检、意外保险≥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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