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岭1800人食堂招承包商(限注册地为台州供应商)
项目摘要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 就餐人数约 1800 人, 经营模式:整体外包(自负盈亏), 合同期 1 年, 发布日期 2026-03-06。
1800人食堂招标,食堂面积1200平方米,需要提供客餐、员工餐,免租金。
原食堂在办公区6楼,招标完成后计划搬到宿舍楼一楼区域,装修公司完成,需要自行提供设备,具体要求如下:
(一)基本资质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地:台州)、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且证件在有效期内。
2. 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拥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厨房设备、仓储设施等。
3. 近 3 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服务投诉记录以及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等)。
(二)专业能力资质
1. 拥有专业的餐饮管理团队,包括具备相应资格证书的厨师、营养师、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团队人员数量需满足 1200 人就餐规模的服务需求,并提供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从业经历证明。
2. 具备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包括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作、餐具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制度,以及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
3. 具有为大型企业(1000 人以上)提供食堂承包服务的成功案例,至少提供 3 个近 3 年内的合作案例,需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客户评价证明等材料,案例需能体现出承包方在菜品供应、服务质量、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能力。
4. 要求限定事项:1)食堂承包商不得转包、发包等任何非自主经营模式;2)在台州区域内承包过800人以上企业食堂经营;3)承包者需自身参与食堂经营管理或操作;4)承包者有厨师(主厨)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承包能力
1. 方案1:有投资经济能力,能投入购置厨房设备设施(投资约80万左右),首次签约3年(协议终止参照第六条第(二)条执行)。到期或协议终止退出机制,所购设备设施按照折旧后价值折算给公司或继任承包商,履约保证金10万元整。
2. 方案2:有一定经济能力,厨房设备设施需要公司投入,实行1年1签(协议终止参照第六条第(二)条执行)。 履约保证金20万元整。
3. 以上均需要承包商负责前期菜品和物资的投入启动,大约20万左右。与公司的业务费用均需一月一结(需提供增值税专用票据)。员工每餐公司补贴2.5元(不包含早餐,按实际就餐次数,最多两餐)
4. 需提供以上承包能力与选择项,以及前期可投入资金承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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